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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豆芽生长非法添加有害原料获刑

时间:2013/4/25 8:41:52 来源:信息时报

佛山高明一男子为了让自家豆芽长得更快更好看,就往豆芽里添加“无根黄豆芽素”、“无根绿豆芽素”、“豆芽多效增白王”等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并将生产的豆芽卖到明城市场附近的流动商贩,3年来获利3.8万元。昨日,记者从高明法院获悉,该男子被以生产、销售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2009年至2012年7月,虞某在高明区明城镇高田村城三路租了一处出租屋进行豆芽菜生产。三年来,虞某固定向一名姓潘的男子购买了黄豆、绿豆,并购进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添加在豆芽里,后将这些带有害物质的豆芽菜卖给明城市场附近的流动商贩,3年获利共计3.8万元。2012年7月30日,工商部门对虞某的生产窝点进行清查,当场查获黄豆芽和绿豆芽成品6050斤,正在浸泡的绿豆100斤,无根豆芽素320袋,无根绿豆芽素450袋,以及头孢氨苄胶囊、无根豆芽调剂、豆芽多效增白王、漂白粉和其他不知名药品若干。

庭审时,虞某对公诉机关指控构成生产、销售有害食品罪的罪名有异议,认为不知道自己所使用的豆芽激素有毒,而且所使用量很少,没有对食用者产生不良影响,对社会危害结果很小,因此,应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来对自己定罪量刑。对此,高明法院判决认为,被告人虞某在生产豆芽过程中实施了添加有害的非食品生产助剂行为,至于是否产生严重的危害后果,只是作为量刑上的情节考虑,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因此,该院综合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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