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派记者 崔霞)不论是全国两会前实行的被各界热议的香港奶粉限购令,还是昨天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中新成立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背后都有一个全国瞩目的话题:食品安全。在今年代表提交的建议中,很多都在为确保“舌尖上的安全”建言献策,除了以往年年提出的严格监管、完善检测、施以重罚等举措,代表还针对食品安全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了很多颇有新意的建议。
关键词】 网购食品
现状】网购投诉量排第一
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和电子商务的广泛应用,网购食品备受网络消费者的追捧,已成为一种时尚便捷的消费新方式,网络销售食品也正成长为食品市场新的增长点。
葛明华代表在他的“关于加快完善网络销售食品安全监管法规的建议”中列出一组数据:据调查,仅淘宝网食品店铺就多达60余万家,2011年食品类交易额达170亿元。但与此同时,针对网络食品安全的投诉也在快速增加,2012年央视315晚会公布网络购物投诉量排在第一位。但由于网购食品维权程序繁复,举证难,退换货需买方承担运费等因素,使得大多数人选择了忍气吞声。
原因】 网购立法漏洞让执法者面临尴尬
葛明华代表认为,假冒伪劣之所以在网络上蔓延,究其原因是我国的《食品安全法》没有明确针对网络食品销售的特殊性制定专门的监督措施,网购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立法漏洞,让执法者面临执法尴尬。
葛明华提出,目前网络食品经营的主要问题是无证无照网络食品经营行为普遍存在,食品网商经营资格、食品来源、行为主体的责任无法得到有效监管,网购食品储存及配送不合规范,从业人员职业素养普遍不高等。具体表现为配送食品生产日期标注模糊不清、超过保质期食品更改日期销售、食品中有异物、散装食品卫生不达标等,尤其是一些完全自制的手工美食。“据有关调查,淘宝网内共有2500种‘自制食品’,有些网络销售的自制食品甚至一个月能出货数千件。这些自制食品主要来自家庭作坊和小食品厂,大多没有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号、食品添加剂、厂址等信息。这些‘三无’产品,一旦遇到质量问题,一些卖家甚至以买家保存不当等理由拒绝赔偿,给网购消费者维权带来困难。”
建议】实施实名制 建立数据库
葛明华代表建议,应加快完善网购食品安全监管立法进程,进一步完善网购食品安全监管规章。“建议在《食品安全法》基础上,加快制订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互补,加快修订完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提高网络食品经营主体的入市门槛,加强网络食品经营实名制管理,实行网络食品经营电子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制度,规范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服务提供者与网络食品经营者的责任义务,防控网络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净化网络食品市场,保证食品生产经营规范有序和监督管理依法有据。”
他还提出,应尽快整合食品监管职能部门信息,促成各部门共建食品安全数据库,公开生产企业经营信息数据。以政府牵头、部门共建的方式,通过各职能部门的数据共享和企业的参与,加快建立一个综合性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平台,并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合作议事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异地协助取证、封存、拍卖、销毁和案件移送等的有机衔接,努力形成互联、互能、互动的网络食品交易及服务行为的全方位监管合力,使之对网络食品安全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更便捷、更有效,切实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关键词】 食品安全责任险
现状】 食品安全事故赔偿难
随着近年来我国食品工业的快速发展,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其涉及面广、危害大的特点对公众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对食品相关行业发展造成严重影响。但消费者在遭受食品安全事故带来的损害时,往往难以获得合理的赔偿。
原因】 赔偿渠道“差一种”
王鸣代表在他的“关于在部分城市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的建议”中提出,解决好食品安全事故的赔偿问题应作为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一个重要环节得到绝对重视。
“就目前国际惯例,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以后受害者一般可以从四个途径获得赔偿或者救济:第一,从食品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获得赔偿,但此种方式可能面临生产经营者因为索赔数额太大无力承担和受害者举证困难的问题;第二,从食品所在行业协会或商会获得赔偿,但此种方式往往只在发生重大事故时采用;第三,从政府获得赔偿和救济,但此种方式将增加政府负担;第四,受害者通过参加商业保险获得理赔来获取相应的赔偿。”
王鸣提出,第四种渠道可以有效避免赔偿金额过大时食品生产经营者无力赔偿受害者情况的发生,相应可减轻行业及政府负担,同时赔付问题向保险公司的转移,也保证了生产者、销售者和行业的正常经营,促进生产和市场持续稳定的发展。但我国的食品安全事故赔偿解决方法独缺这一种渠道。
建议】 细分市场设计不同保险产品
王鸣因此建议,应发挥保险经纪公司、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等社会第三方力量,加强对投保方的宣传教育和行为引导,让企业认识到食品安全责任险的重要性及积极意义,唤醒和强化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进而督促食品企业投保责任险。
“应责成保险经纪公司调研市场,会同保险公司有针对性地修正和完善保险产品”。王鸣认为,不同食品企业的经营规模及经营食品种类千差万别,风险也各有差异,倘若简单地按统一保险费率开发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产品,难以全面满足企业投保需求,必将影响企业对保险产品购买热情。只有将市场进行细分,按照各细分市场的不同特征开发适应其需求的保险费率,才能有效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产品。“应建立相关奖惩制度,对保险期内表现较好的企业,在续保时,实施鼓励性折扣保费制度;而对于经常出险的企业提高保费作为惩罚。让重视食品安全的企业保费低、生产成本低、产品在市场上更具有竞争力,使得企业不得不控制产品质量,重视产品安全。”
王鸣还提出,如果全面统一实施食品安全强制险尚有困难,不妨在全国部分城市的某些大中型食品企业(如连锁型餐饮企业等)中试行统一投保,产生示范效果、赢得公众信任,为今后其全面覆盖作出良好铺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