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闻晨报》报道,不合格指标涉及违禁药物成分、重金属、限用物质等,上海市15种保健食品和化妆品被判不合格,其中6件不合格保健食品经查为假冒产品。
食药监部门在对相关企业实施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其采取更换原料供应商、加强原料质量控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并对后续生产的产品进行抽检。此次抽检到的不合格化妆品中,不合格项目涉及到甲醛、丙烯酰胺等。据了解,甲醛对皮肤、眼、呼吸器官的粘膜有刺激作用,严重者可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免疫功能和肾肝功能,是我国《化妆品卫生规范》中的限用物质。丙烯酰胺可通过皮肤、消化道黏膜等途径被人体吸收,国际癌症研究中心目前将其列为2A类致癌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