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1月5日讯(通讯员 盛俊杰 段璐)生产销售不合格米粉的姚某、温某某,于1月5日被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姚、温两人系湖南沅江市和桃江县人。去年5月,二人合伙在长沙市开福区大星村开办了一家米粉厂。在经营期间,他们按照1:1000的比例在生产的米粉中加入防腐剂"焦亚磷酸钠".该厂每天生产米粉12000斤,生产伪劣米粉360000斤,共计使用防腐剂360斤,以0.9元/斤的价格销售,共计销售金额32万余元。
经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随机抽样的成品米粉进行检查,从中检测出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标准要求,被鉴定为不合格米粉。
2012年7月31日,姚某和温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