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本报关注了过敏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记者昨日获悉,根据卫生部的要求,明年起,食品包装上必须标注“过敏原”。不过,记者探访市场后发现,目前仅有少数食品包装印上了过敏原信息,大多数市民对此也并不在意。还有市民提出疑问,之前都从没标注过,过敏原真的有必要标注吗?
新规
食品将强制标注“过敏原”
2013年开始强制执行的包装标示“过敏原”,是根据2012年4月实施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执行的。《通则》中说,部分食品及其制品可能导致过敏反应,如果用作配料,宜在配料表中使用易辨识的名称,或在配料表邻近位置加以提示。
其中列举了8类可能引发过敏的食品:含有麸质的谷物及其制品(如小麦、黑麦、大麦、燕麦、斯佩耳特小麦或它们的杂交品系);甲壳纲类动物及其制品(如虾、龙虾、蟹等);鱼类及其制品;蛋类及其制品;花生及其制品;大豆及其制品;乳及乳制品(包括乳糖);坚果及其果仁类制品。
探访
国产品牌食品少有标注
昨日,记者在西区一家大型超市发现,很多产品都没有标注过敏原信息。众多食品外包装上标明的信息多为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配料等。
饼干中大多含有麸质的谷物,容易导致过敏,但在饼干专区,大部分饼干,如奥利奥、康师傅3加2等,食品包装上并没关于过敏原信息的提示。
仔细查看后,记者终于找到一种饼干、一种小蛋糕及一种奶糖的包装明确标出了致敏物质。
还有部分食品虽然标出,但对“过敏原”的提示用词非常含糊,标注也很不规范。如在一款饼干的配料一栏标注“可能含有微量木本坚果及其制品”,并不说明这是致敏物质。
在这方面,合资产品做得要好很多,大部分食品都在外包装袋上标注了“过敏原”或者“致敏原”。
在该超市内,记者采访了一些消费者发现,很多市民并不会去注意食品包装袋上的过敏原信息,他们更多注意的是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口味。
医生
常接诊误食过敏原病患
记者从苏北医院皮肤科了解到,每天都会有很多市民因食物过敏到医院就诊。
食物过敏原可以是一些普通的食物和饮料,如海产类、果仁类、草莓类、香料、牛奶、啤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均可能引起最常有的皮肤过敏症状。严重的甚至会引发休克,危及生命。
据介绍,目前,医院接诊最多的两种食物过敏原是蛋白类食物和饮料。蛋白质食物如虾、蟹、鱼等海鲜,而对饮料过敏主要是对饮料中含有的多种添加剂过敏。此外,还有一些市民是“小众化”的特异性过敏,比如有的市民对香菇过敏,有的对水果皮过敏。
苏北医院皮肤科专家高慧说,这一新规定的执行很有必要。另外,消费者必须了解自己的体质究竟对何种物质过敏,这样在挑选食品时才能结合外包装上的提示,做到有的放矢。在接诊中就常遇到有些市民误食过敏原导致过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