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武文静报道
接连曝出的篡改生产日期事件,再一次将食品安全问题推到了风口浪尖。
近日有媒体报道,蒙牛公司驻义乌市经理王孙富及同伙共将3000余箱即将过期的蒙牛产品更改日期后销售,非法获利近十万元,随后,蒙牛经理王孙富被捕。
无独有偶,方便面行业也出现了日期篡改现象。有报道称,沈阳市工商局查处了一个涉嫌篡改生产日期的窝点,将大量今麦郎产品生产日期篡改,甚至有2010年的产品被改成2012年生产。
事实上近年来,食品“早产”、厂家推迟曜⑸掌诘那榭霾⒉幌始谐惺焓场⑹焓车甑纫膊恢挂淮伪黄毓獯鄹纳掌凇6庑┢捣鄙涎莸氖称钒踩录,也一次次地挑战着消费者的心理底线。
“以前老是担心小作坊会篡改生产日期,现在不少大超市和知名企业也出现了这样的事。作为普通消费者,我们真不知道究竟该相信谁。”家住北京展春园小区的王丽女士无奈地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
按照有关规定,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应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封存、依法处置或销毁。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旧品摇身变新品的乱象屡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