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包头市昆区工商分局了解到,昆区工商部门已在辖区永盛成、王府井、包百、好又多、维多利、华联等15家超市设立“临界食品”专柜,并推行了相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临界食品”混杂销售
昆区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大多数超市都将“临界食品”进行了区分,但仍有部分小店标志不明显,或用鱼目混珠的方式进行销售。
为了杜绝这类情况的发生,该分局要求各基层工商所增强巡查频率,加大对大型商场、超市、批发部、小食杂店、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的监督力度,将“临界食品”监管纳入监督检查重要内容,检查发现“临界食品”当场提醒经营者。对易腐败变质的食品,要求经营者做到当天生产、当天销售,对现场制售食品的原料、成品以及散装食品,每批次均标明入库日期和保质期限。对商家以“购买有礼”、“买一赠一”等方式推销的食品进行重点检查,一旦发现“临界食品”,当场向经营者发出书面预警通知书,督促经营者实行专柜销售。
此外,该分局对辖区内经营保质期较短的面包、肉类包装食品、液态奶、饮料等高风险食品的超市、食杂店进行全程跟踪监管,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者落实保质期到期食品的下架、退货与销毁制度,对保质期到期食品要求超市统一做销毁处理,防止下架过期食品“重生”或继续流向农村等边远地区。
规范“临界食品”促销行为
针对部分商场超市对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行为不规范、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问题,昆区工商分局指导辖区食品经营者建立“临界食品”自查制度。要求各商场、超市必须指定各食品柜位负责人员,每日对上架食品是否过期、变质等情况进行自查,并将“临界食品”及时进行清理,放到临界食品销售专区进行销售。
昆区工商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负责人介绍:“将即将过期的食品摆放在新鲜的食品前面,顾客很容易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把快要过期的食品当成新鲜食品买走,我们在处理消费者投诉中遇到很多这样的案例。”
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该分局要求大中型商场超市在醒目位置标明“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区”或“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柜”字样,并根据食品特性,区分散装食品与预包装食品。(记者 魏雯婷 通讯员 赵雅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