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在2012年9月至10月期间,集中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工作。
通知指出,排查主体以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大型以上餐馆(含大型餐馆)、大型企事业单位食堂、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等为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