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9日起,潜江市检察院将在全市开展为期一年半的惩治食品安全领域渎职犯罪专项行动。此次行动将重点围绕食品生产、加工、贮运、分销、零售五大领域23个环节的渎职侵权行为展开。
渎职侵权行为包括:在食品安全监管过程中徇私情私利,在日常工作或执法检查中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却不依法处理,致使不合格食品、过期食品又重新包装上市等放纵乃至纵容制售伪劣商品的行为;以罚代管、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危害食品安全的刑事犯罪案件不移交,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或者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甚至充当犯罪分子“保护伞”;负有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对辖区内存在的食品行业“潜规则”不闻不问或长期坐视不管的;食品安全恶性事件涉及的渎职犯罪行为,特别是要严厉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导致发生食品安全恶性事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新闻媒体曝光,损失后果严重,以及社会影响恶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