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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假药治死人“冒牌医生”获刑11年

时间:2012/8/8 7:58:49 来源:长江商报

    江夏男子李某无行医资格,却自2001年起在纸坊街一带开设私人诊所。被卫生部门多次处罚后,却不断更换地址继续“地下经营”。而在前年,李某因用药不当,将一名患炎症的病人治死。近日,李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

  经查,经自学了解一些医疗知识的江夏男子李某,于2001年在江夏纸坊街烟新巷一带租门面开设私人诊所。然而,李某并未取得行医资格。江夏区卫生局查明此事后,曾在2002年、2006年先后两次查封李某的“黑诊所”。可是,李某却不断更换门面,继续在纸坊街一带非法行医。当地居民为图买药方便,也常常在李某的诊所内诊疗一些小病。

  2010年11月1日下午4时许,纸坊街居民刘某因感染炎症到李某诊所打针。李某粗略诊断后为刘某开了青霉素及肾上腺素进行注射。怎料,由于用药不当,刘某当场呼吸困难。不知所措的李某赶忙拨打120将其送至江夏区第一人民医院抢救。最终,刘某因抢救无效身亡。李某在医院内打电话报警自首。

  事后,江夏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李某诊所内的注射药物进行了检验,结果显示其中包括刘某使用的5种药物均为假药。而对于刘某的死因,医务人员鉴定刘某本身患有心脏病,事发时李某为之注射青霉素及肾上腺素,导致其药物过敏引发急性呼吸循环衰竭。

  江夏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的行为构成非法行医罪,且犯罪结果十分严重。由于李某有自首情节,可从轻处罚。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李某因罪获刑11年,并处罚金2万元。同时,李某还需赔偿死者家属2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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