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部门在执法中,发现生产者在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瘦肉精等禁用药品的,不管是否已经给消费者造成伤害,都将向公安机关司法移送。
记者从市质监局获悉,市检察院、市政府法制办、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已召开联席会议,讨论通过了产品质量行政违法和刑事犯罪在行政和司法制度层面形成“无缝衔接”的程序,在北京尚属于首次,将对北京市产品质量违法犯罪行为形成高压态势。该会议讨论通过了《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和通报线索程序规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标准(一)》。市质监系统、公安系统、检察系统、政府法制办系统将统一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