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近期组织对河南省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企业的粽子产品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共抽检了27家企业90批次产品。经检验,产品实物质量标准符合率为100%,较去年同期提高了4个百分点。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有6批次产品标签标注不规范,主要是未标注食品的产地。依据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与《食品标签标识管理规定》(质检总局102号令),食品标识应当标注食品的产地,食品产地应当按照行政区划标注到地市级地域。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已责令有关省辖市质监局依法进行后处理工作,督促并帮扶企业限期整改到位。下一步,将对其实施跟踪检查。
同时,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速冻粽子时要观察商场或超市是否具有冷藏冷冻设备,并注意查看产品包装上的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储存条件和使用方法等;购买真空包装的粽子,要查看是否有漏气或鼓气现象,若有漏气或鼓气现象不要购买;对于散装粽子应注意少量购买,或现吃现买,因为粽子产品中禁止添加防腐剂,故保存期很短,消费者购买后应尽快食用,食用前要彻底加热煮透。
消费者若发现生产企业的粽子存在质量问题,可拨打质监部门投诉热线12365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