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公告,今后在酒店、大排档、小吃店等餐饮服务单位,亚硝酸盐作为食品添加剂被全面叫停。
公告显示,为保证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决定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自公告之日起施行。
据了解,由亚硝酸盐引起食物中毒的几率较高。食入少量的亚硝酸盐即可引起中毒甚至死亡。
卫生部食品安全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对于这种食品添加剂的禁用范围是在餐饮服务环节,主要指通过即时制作加工等方式,向消费者提供食品的单位,比如一些餐馆、酒店、大排档、小吃店等,但不包括食品加工厂等食品生产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