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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周边零食 暑假期间大整顿

时间:2012/6/13 15:56:54 来源:南方日报

    "舌尖上的童年"追踪

    价格低廉、含有大量添加剂的"五毛零食"包围中小学的情况经本报报道后,引发社会各界关注。昨日,市工商局负责人回应称,高度重视校园零食安全,看到南方日报的报道后,工商将严查校园书包零食。市食安办负责人表示,将会同卫生和教育部门,利用暑假时间对中小学周边的饮食档、小卖部作一次大规模整顿。

    整治行动需要多部门联动

    昨日下午,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称,对于学校周边合法、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店铺将加强巡查,检查其食品的进货渠道是否正规、食品是否符合规定标准,确保店铺售卖的食品在保质期以内。对于出售食品的流动摊档,工商部门也会对所售食品进行巡查检验,一旦发现其所售食品不符合规定标准的,会处以没收和罚款处理。

    这名负责人称,保障校园食品安全需要多部门联动。对于低价零食,质监部门应该从生产源头严厉打击。在广州如果发现有无证生产零食的企业,质监部门可以按法律法规对相关单位进行处理,如果情节严重,可以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记者从工商、质监等部门了解到,虽然执法人员曾多次对多家小学门口经营劣质零食的摊贩进行查处,但口头责令整改和收缴商品、食品的处罚,并不能对小商小贩形成有效打击。

    据市食安办专家介绍,这些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三无食品,会给孩子的身心健康带来极大危害。例如,一些食品中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会影响孩子的肝、肾功能;一些厂家为使食品外观、口感更好,过量添加色素、甜味剂,会对孩子的中枢神经系统造成伤害。

    市食安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会同卫生和教育部门,利用暑假时间对中小学周边的饮食档、小卖部作一次大规模整顿。

    黄埔区已率先行动

    昨日,市工商局还介绍,最近1个月,黄埔分局结合"三打两建"和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5月份组织开展全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包括清理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监督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食品进销货台账制度以及不合格食品退市等食品安全责任制度的落实情况,对熟食、乳制品、饮料、冷冻饮品、膨化食品、糖果等重点食品执法检查,打击违法经营行为等四大方面。

    数据显示,专项整治期间,黄埔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78人次,检查全区学校周边的食品经营店733户次,规范食品流通许可范围7户,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5份,立案查处食品案件2宗,受理、调解涉及食品的消费投诉2宗,对学校周边食品经营秩序及市场环境起到了较大的净化作用。

    下一步,市工商局将要求各分局加大整治力度。

    ■专家提醒

    "5毛零食"添加剂在人体内不代谢

    华南理工大学食品安全系主任吴晖教授告诉记者,儿童食品应该重视其卫生安全管理。首先,食品的塑料使用上要注意,一般会分为食品级和工业级两种,正规的厂家生产需采取食品级塑料。市场上一些小厂家为节省成本采用工业塑料,对人体健康会有影响。而在饮料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如安赛蜜和甜蜜素等一般是没有营养的,在人体内也不代谢。吴教授指出,儿童零食市场应重视零食的出厂质量管理,加强监管力度,"生产厂家在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是对儿童食品监督和评价的根本依据,如果没有则可视为不合格的产品,不能在市面流通,并应给予查没".

    吴晖说,广州学校周边的5毛食品中的添加剂都是常见添加剂,每种食品添加剂都有一定的每日允许摄入量,但"5毛零食"几乎没有标明用量。以山梨酸钾为例,它的作用是防止由微生物引起的腐败变质、延长食品保藏期,每日允许摄入量是0-25mg/kg体重,即对于一个60kg体重的人来说,每日最多摄入1500mg(1.5g)山梨酸钾;赋予食品以甜味的阿斯巴甜每日允许摄入量0-40mg/kg体重,对于一个体重为60kg的人来说,每天最多摄入2.4g.

    ■律师观点

    "以面当肉"

    是欺骗消费者行为

    金牙大状律师网首席律师、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思鲁律师认为,生产、销售廉价5毛零食存在诸多法律问题。

    他表示,我国对食品的生产采取生产许可、强制检验、市场准入等制度,对检验合格的食品要加印(贴)市场准入标志--QS标志,没有加贴QS标志的食品不准进入市场销售。目前,5毛廉价食品很多都是由私人作坊非法加工的,既没有检验又没有QS标志,很多食品都是贴上虚假的QS标示,很多食品是不及格、不符安全标准甚至是有毒有害的食品。

    他表示,有些零食以面当肉出售,也存在欺骗消费者的问题。这些以面当肉的零食,没有在显眼的地方标注"面食",不管在包装图片上还是文字上,都很容易让人觉得是肉类食品。《食品标识管理规定》规定食品包装必须以规定的标识大小,表明食品的名称、厂家、生产时间、成分、含量等,且应当醒目标识的背景和底色应当采用对比色,使消费者易于辨认、识读。

    王思鲁认为,对劣质零食,应加强检查的力度,重点打击非法生产的源头,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制度的衔接,对于触犯刑法的生产、销售行为,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积极配合侦查机关调查取证。

    专题策划 谭亦芳

    专题统筹 郑佳欣

    撰文 南方日报记者 成希

    李春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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