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身为菜市场的管理者,却收人好处,然后以规范食品安全为名,要求市场内的档主统一从送钱人那里进货。
南都讯 记者卫学军 通讯员黄秀端 身为菜市场的管理者,却收人好处,然后以规范食品安全为名,要求市场内的档主统一从送钱人那里进货。5月24日,塘厦镇东浦农贸市场的李某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捕,送钱的潘某和另一市场管理人员彭某因涉嫌强迫交易罪被批捕。(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网)
检方称,潘某在塘厦东浦农贸市场经营了名为佳味水泡店的水产品店铺,为了垄断市场,谋取暴利,2011年9月找到市场部常务副经理李某,要求在该市场经营水泡食品的档主到潘某经营的佳味水泡店进货,并许诺给李某好处。李某与该市场管理部副经理彭某商议并组织了在该市场内经营水泡食品的档主吴某等人开会,以规范食品安全,统一木耳、海带的进货渠道为由,要求吴某等人从潘某的店里进货。
其间,潘某先后两次给李某好处费共6000元。但吴某等人发现潘某存在短斤缺两、质量差等问题,于是从其他渠道进货。李、彭二人发现后,多次对吴某等人的档口进行检查,没收从其外面进货的水泡食品并处以罚款、停水停电,并以中止租赁合同相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