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讯(调宣 记者 樊金钢)国家统计局哈尔滨调查队近日发布数据显示,4月份,受天然气、食用油价格上调等因素的影响,哈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3.5%,涨幅比上月回升0.4个百分点。
据悉,食品上涨仍是拉动居民消费价格上涨主要因素。由于油脂价格全面上涨、肉禽价格高位运行、菜类价格仍居高位、粮食价格小幅上涨,食品价格上涨8.1%,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升2.4个百分点,影响程度为68.6%。16类食品中,价格上涨的有14类,占87.5%;价格下降的仅有2类,占12.5%。其次,天然气价格上调拉动价格总水平上涨0.4个百分点。据介绍,部分工业品价格回落是稳定价格总水平的主要因素。由于上年游资炒作、减产等因素影响逐步减弱,中药材价格明显回落,同比下降20.5%,中成药下降1.5%。同时,部分家电价格明显回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