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上海公共基础设施在建设前不仅需要环境、交通等评估报告,还将增加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在昨天市政协的提案办理协商会上,市交通港口局局长孙建平透露《上海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暂定名)》已列为今年立法项目,计划年内将出台条例,相关管理部门正在探索和研究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对重大建设工程、公共政策等进行事前风险评级。
2007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已明确:城乡规划应当符合预防、处置突发时间的需要。为此,本市相关管理部门在研究制定“十二五”规划过程中,已经按照各自职能做相关规划编制准备。预计在“十二五”期间,本市可能会出台应急体系建设、防震减灾、食品安全、地面沉降防治、气象事业发展等多个市级专项规划。
孙建平透露,目前上海已经建立了大型公共基础设施以责任方为主的评估机制,相关管理部门还在探索和研究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对重大建设工程、公共政策等进行事前风险评级,进一步增强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的抗风险能力。同时,《上海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暂定名)》也已列为今年立法项目,计划年内将出台相关条例,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本市公共安全方面的立法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