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记者从国家统计局西宁调查队获悉,一季度,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为101.0%,比上年同期上涨1.0%。烟酒及用品类、食品类价格上涨幅度最大。
一季度,食品价格上涨是影响我市CPI上涨的主要因素,影响CPI上涨1.57 %。一季度,食品类价格数为104.5,比上年同期上涨4.5%。在统计部门监测的16类食品中有11类价格上涨,上涨面达68.8%。涨幅在5%以上的有:菜、肉禽及其制品、水产品、糖、其他食品、糕点饼干面包和在外用膳食品七类,分别上涨10.1%、8.9%、8.7%、8.7%、7.5%、6.2%和5.1%;粮食、油脂、调味品、茶及饮料、液体乳及乳制品四类价格涨幅在3.0%以下;淀粉及制品、干豆类及制品、蛋、干鲜瓜果四类价格下降。食品类价格上涨主要是受节日性、季节性因素影响。一季度节日比较集中,居民消费需求比较旺盛,尤其是食品类的集中购买,使得市场需求旺盛,造成价格短期快速上涨。
一季度,我市烟酒及用品类价格上涨6.9%,推动CPI上涨0.25%,其中烟草价格持平,酒类价格上涨15.9%。该类商品上涨的主要原因有:节日市场需求加大、供不应求,促使价格上涨;受原材料、人工、运输等成本上涨带动。
除食品类、烟酒及用品类外,一季度,我市衣着类价格下降9.9%;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价格下降4.0%;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价格持平;交通和通信类价格下降0.7%;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下降0.1%;居住类价格上涨3.0%。(作者:小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