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陶涛)记者昨天从国家统计局宁夏调查总队了解到,今年1月至3月份,我区居民消费价格同比平均上涨2.1%,总体比较平稳。3月份调查的五市居民消费价格同比全部上涨,按涨幅排列依次是:银川市(3.2%)、固原市(1.9%)、中卫市(1.6%)、石嘴山市(1.4%)、吴忠市(0.2%)。
国家统计局宁夏调查总队新闻发言人王旭明初步分析,后期我区物价形势不容乐观,全年有可能呈现“前低后高”的走势。但是,自治区政府出台的调控物价“25条”措施会对今年调控物价发挥重要作用。
据王旭明分析,后期影响物价上行的主要
因素有,长期以来我区居民以消费外地菜为主,区内蔬菜生产总量和品种调剂本地居民蔬菜消费能力还不足,受成品油价格上涨、流通成本增加影响,外地供应区内蔬菜价格也会进一步上涨;去年各级政府为调控物价放缓出台一些调价项目,今年将可能陆续释放,如阶梯电价、出租车调价等。
作者:陶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