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广西梧州市在河西蔬菜码头江畔举行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活动,共增殖放流32.5万尾鱼苗。4月3日一大早,珠江禁渔管理梧州市联合执法队的3艘巡逻执法船开展巡逻执法活动,确保禁渔期制度实施期间“江上无生产渔船,水中无作业网具,市场无捕捞江鱼”。
每年4月1日12时至6月1日12时实施珠江禁渔期制度,是我国继海洋伏季休渔和长江流域禁渔期之后的又一重大资源养护措施。梧州市禁渔范围包括西江、浔江、桂江段,全长约200公里,涉及该市苍梧县、藤县和三城区1130艘捕捞渔船、4000多名渔民。
禁渔期间,梧州市水产畜牧、公安、工商、民政、海事等部门通力合作,成立珠江禁渔管理梧州市联合执法队,分3个组,每天不间断进行执法检查,抓好渔民监管工作,引导渔民转产就业。同时,禁渔期制度的实施与柴油补助挂钩,被发现有非法捕捞行为的渔船将无法领取渔业用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