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门又破获了一个特大跨省地沟油犯罪网络,真是值得高兴,公安部门在维护食品安全方面可谓功勋卓著。去年9月,公安部统一指挥浙江、山东、河南等地公安机关历时4个月,成功破获了一起特大利用“地沟油”制售食用油案件。
于是,我想起一个问题:破获地沟油大案的为何总是公安部门?业内人士指出,目前我国对“地沟油”的监管实际涉及多个部门,包括卫生、质量监督、工商管理、环保、市政、城管、公安等。依据现有法律法规,地沟油在生产环节属于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管理;进入餐馆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查处;流通环节属工商部门管辖;餐厨垃圾回收则归属市政部门。只有最后形成公共安全威胁才涉及公安部门。现在,其他部门都不见查处地沟油大案,恰恰是公安部门一再破获地沟油大案,我们在赞扬公安部门时,是否也应问一问其他部门:你们负起相关责任了吗?
这个原因需要查一查。其实,公安部可以统一部署各地公安部门协同作战,有助于破获大案,其他部门也可以。比如这一次破获大案,去年10月21日,浙江省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李某等人涉嫌炼制地沟油。那么,这个举报人有没有向食品安全、质监、工商、药监等部门举报?还是,公安部门接到举报就立即查处,而其他部门却石沉大海?如果确实只向公安部门举报,我们也要问一问,他为何不同时向其他部门举报?或许,就弄清这个“个案”的过程,我们也就能清楚公安部门破获地沟油大案的“奥秘”了。
如果各部门都负起责来,地沟油还能那么“猖狂”吗?
(读者 殷国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