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王振阳 通讯员 谢向前)3月25日,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为鼓励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市工商局制定了《濮阳市工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细则》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我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举报,而举报内容经调查属实且进入行政处罚程序的,相关部门将对举报人实行奖励。工商部门也将会应依据职责,做好食品安全举报的受理、查处工作;涉及多部门的重大案件,报请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协调处理。
工商部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工商部门受理食品安全举报电话是12315,如市民所举报的食品安全问题属于工商职责范围内的,工商部门会详细记录举报情况;不属于工商职责范围内的,他们也将会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监管部门处理,并报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告知举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