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国家统计局抚州调查队了解到,2月份,我市CPI同比上涨3.7%,比上月同比涨幅回落2个百分点。
从构成CPI的八大类来看,除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下降0.7个百分点外,其余七大类均有不同程度的上涨,其中食品类价格上涨6.6%,居住类价格上涨4.8%,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价格上涨2.9%,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价格上涨1.8%,衣着类价格上涨1.7%,交通和通信价格上涨1.5%,烟酒类价格上涨0.6%。
据分析,2月我市CPI同比涨幅回落主要受两方面原因影响:一是去年2月适逢春节,同期基数较高;二是今年2月我市蔬菜、肉禽、蛋、水产品等食品价格环比回落,由此带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回落。
( 蔡芳莉 本报记者 万亮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