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调查资料显示,2月份,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2.8%,其中城市上涨2.3%,农村上涨4.3%。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下降0.1%,其中城市持平,农村下降0.2%。
从同比来看,2月份,八大类商品均有不同程度的上涨,其中食品价格上涨5.1%,烟酒价格上涨0.7%,衣着价格上涨2.5%,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上涨4.7%,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价格上涨1.9%,交通和通信价格上涨2.2%,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0.6%,居住价格上涨0.1%。
从环比来看,2月份,八大类商品呈五升三降态势,其中食品价格下降0.4%,衣着价格下降0.1%,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下降1.3%,烟酒价格上涨0.2%,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上涨0.7%,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价格上涨0.3%,交通和通信价格上涨0.3%,居住价格上涨0.6%。(记者程娇通讯员郑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