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罗渐
记者 李花
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苹果皮变成了板蓝根的原材料;南京有药品生产企业竟然将自己生产的药品销售给兽药经营单位;有的批发企业以“走票”、“挂靠”等方式出租转让证照,造成假劣药品进入合法流通渠道;有一些批发企业将堕胎药销售给不具有开展计划生育手术资质的个体诊所……南京要对生产流通领域的非法行为重拳出击,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国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和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昨天,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了全市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动员大会,即日起,南京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4个月的药品生产流动领域集中整治行动。
南京情况:生产企业将药卖给兽药企业
从南京的情况看,药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近十年来,南京市没有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故。昨天,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华文在动员大会上介绍了南京药品生产流动领域的情况。
在大体情况较好的背景下,也有一些不可忽略的问题。华文说,有的生产企业的产品未经全项检验即出厂销售,有的企业将自己生产药品销售给兽药经营单位;有的企业以质量低劣药材代替合格药材,购买质量无法保证的提取物生产制剂。有的经营企业购进药品时,把关意识不严,只进行形式审查,不审核其内容,例如药品供应方提供的GSP证书中标准的剂型并不包括所购进药品的剂型;药品包装和说明书的内容不一致。有的企业养护工作名存实亡,未能做到全天候温湿度监控,夜晚关闭空调,甚至有的企业发现温湿度超标也不采取措施。还有的批发企业只追求经济效益,不审查进货单位资质,比较典型的是将一些终止妊娠的药品销售给不具有开展计划生育手术资格的个体诊所。
重点整治:生产、批发、零售三大环节
据介绍,此次集中整治行动的重点整治内容有三个方面,涉及生产、批发、零售三大环节。
这三个方面具体为:一是重点检查药品生产企业是否严格按照处方和工艺规程进行生产,物料平衡是否存在问题,或生产过程是否存在偷工减料的行为;企业是否擅自接受药品委托加工或存在出租厂房设备行为;企业原料来源把关是否严格,是否以化工原料代替经批准的原料药,以质量低劣药材代替合格药材,是否购买质量无法保证的提取物生产制剂。二是要重点检查药物批发及零售连锁企业中是否存在“走票”、“挂靠”等出租、转让证照的违法行为;企业对购销方资质审查,对购销票据、记录和库存药品的审核是否严格;购销资质和票据流向,增值税票与购销记录、药品实物是否一致。三是要重点检查药品零售企业进货来源把关是否严格,是否从非法渠道进货;是否按要求销售处方药、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产品的销售去向是否清楚;购销资质档案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超方式、超范围经营;购销票据与实物是否相符等。
依法处理:严重者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
日前,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开展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的通告》,此次整治分为4个阶段,从2012年3月下旬起,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及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对南京全市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集中检查。
《通告》明确,对集中整治行动中查出的违法违规问题,一律依法处理。对已经查证属实生产销售假药的药品生产企业,一律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对其中使用非法化工原料生产、违法委托生产、参与生产假药等情形的,一律按照情节严重,依法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对已查证属实出租转让证照票据经营假药或造成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流弊的、明知渠道不清或者手续不全仍然购销假药的药品经营企业,一律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对生产销售假药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一律予以公开曝光;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