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沟油猛于虎,深圳拟重典监管。深圳市法制办昨日开始在其官网公布了《深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对使用废弃食用油脂或其加工产品用于食品加工的单位和个人,处以1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由主管部门取消其处理资质,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旧管理办法迎来大修
现行《深圳市餐厨垃圾管理暂行办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此次迎来大修。相对现行的《深圳市餐厨垃圾管理暂行办法》,此番《修订草案》有两个突出亮点。包括:特许经过授权的企业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对违规者进行最高10万元的重罚。《修订草案》提出,市、区主管部门通过设立举报热线电话等方式,受理公众对餐厨垃圾违法活动的举报和投诉。举报和投诉查证属实的,市主管部门可给予奖励。
此番《修订草案》征集意见截至2012年2月29日,市民可登录市法制办官网了解相关详情,并提出建议意见。
特许授权企业才能处理
根据新规定,特许经过授权的若干企业在各自规定区域内实行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一体化运营。产生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必须交由上述企业进行收集运输处理。
市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招投标等公平竞争方式作出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许可的决定,向中标企业颁发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证。对于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即餐馆等应当统计餐厨垃圾的产生量,将餐厨垃圾交由取得许可的单位清运并签订清运合同。未经许可从事餐厨垃圾经营性清运或者处理活动的单位或个人,由市、区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3万元的罚款,并暂扣其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逾期不接受处罚的,主管部门可以对暂扣的工具依法处理。这些举措意味着,深圳试图从源头上对餐厨垃圾进行强力监管。
■亮点
加大处罚力度
●对使用废弃食用油脂或其加工产品用于食品加工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10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主管部门取消其处理资质,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对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内部集体食堂、餐厅不按照规定处理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的,除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外,《修订草案》规定,应追究食堂、餐厅所属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对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垃圾饲养畜禽的单位和个人,《修订草案》规定,由市农业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3000元罚款。
●对于餐厨垃圾处理单位,如违反规定有相关行为之一的,由市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1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餐厨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证。
■隐忧
餐厨垃圾处理收费问题不明确
这次《修订草案》规定,特许授权企业才能处理餐厨垃圾,那如何收费呢?本次《修订草案》对这块并没有明确规定。有的小餐馆经营者担忧,如果政府指定企业进行餐厨垃圾处理,这些特许企业会不会坐地开价,导致处理费用让自己难以承受。因为,小餐馆经营者对餐厨垃圾的处理费用根本没有议价能力。
对星罗棋布的小餐馆如何执行
一些小餐馆经营者有所担忧,随便的差错就容易导致受罚。随着人力和原材料成本上涨,小店铺本身已是经营惨淡,利润较低。而在深圳的关内外,尤其在城中村,通常有不少廉价的小餐馆经营,给市民生活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带来卫生隐患。重罚如何在这些地方得到执行?将会是一个考验执法者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