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业进
◆人们不必妖魔化中间商(如“黑心商家”、“寄生虫”之类的说法),真正值得关注是的产品从生产到消费各个环节中实际存在的形形色色的准入限制。任何一种产品的最终销售收入在贡献者中的分布不是由道德立场决定的,而是在充分展开的市场过程中由竞争决定的。
◆五常政府完全可以将营销策划等交给市场主体去做,换句话说,主要为米企服务的“五常市绿色食品办公室”等发挥中介功能的机构要么去行政化,要么注重对农民利益的保护。
据新华社近日报道,知名的黑龙江省五常大米不仅质量好,价格也是节节攀升,最贵的一斤甚至卖到了199元。然而,五常市的许多稻农却感受不到喜悦,因为他们辛辛苦苦种出的水稻,卖给当地的加工企业每斤不到2元。
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一位企业经营总监无意中透露,从农民手中的稻谷到消费者购买的大米,加工、流通成本每吨在150-200元之间。据此推算每市斤大米的加工成本仅为0.1元左右。即使包装最好的199元一斤的大米,包装成本占不到价格的二十分之一;加工费稍多一点,也达不到十分之一。
市民买贵米,农民不赚钱——如此怪象原因种种。从卷入中间环节的企业和政府组织来看,一方面是一些企业和农民签了订单不履约,不按订单上的价格收稻,订单反而成为企业单方面约束稻农的工具。五常市安家乡双喜村稻农老李说,公司通过契约承诺收购,但到收购时多家公司联起手来“憋稻”,农民卖不上价钱。另一方面的原因则要从集政府角色、中介组织身份于一身的“五常市绿色食品办公室”身上寻找。该办公室负责人说,他们的职能,是统一行使对稻米市场的引导和管理职能,带领企业闯市场,维护企业利益,而他对稻农利益只字未提,难怪五常大米的高附加值大部分进了加工企业以及相关人员的腰包。与此同时,我们注意到,五常市米企仅在有关部门注册的就达222家,这些企业几乎消化了五常市全部186万亩稻田所产的25亿斤水稻——这些企业形成联合体以控制水稻市场。
五常大米的米质好、营销也成功,但农民却得不到实惠。显然,高附加值绝大部分被中间环节拿走了。然而,如果我们换个角度想想,把米价从每斤2元提高到199元的中间商其实并无过错,相反值得“鼓励”,因为这在某种程度上正是企业家精神的体现——一个运转良好的市场过程总是倾向于在任何环节追逐高利润,因为先驱者的行为总会被其他企业家模仿,正是在这一迅速模仿的过程中,产品价值被“合理分配”——那些在形成产品价值的过程中最稀缺的要素被赋予相对高的回报。市场规则充分展开的过程,也是为消费者带来价值的所有要素贡献者分享收益的过程。我们并不能预设一个“企业家为农民代言”的立场,从五常大米的案例中,我们的质疑应该更加集中在:稻米的选种、种植、收购、加工、包装、广告营销、运输诸环节是否存在准入障碍,如管制或垄断,而正是这些障碍导致了某个和某几个环节竞争不充分。
人们不必妖魔化中间商(如“黑心商家”、“寄生虫”之类的说法),真正值得关注是的产品从生产到消费各个环节中实际存在的形形色色的准入限制。任何一种产品的最终销售收入在贡献者中的分布不是由道德立场决定的,而是在充分展开的市场过程中由竞争决定的。
从稻农、订单企业、加工企业、运输,直到到超市,都参与了价值创造。任何一个环节的管制和垄断,都会导致价值分配扭曲。这其中,政府的角色值得特别提及。基层政府为了发展地方经济,有时像一个企业一样行动,如参与地方特色产品的营销,这未尝不可。但政府与第三方部门、私人企业的作用从根本上讲是不同的。政府的恰当角色是强化市场,而不是参与市场,更不是替代市场。在五常大米的案例中,政府的角色定位值得商榷。其实五常政府完全可以将营销策划等交给市场主体去做,换句话说,主要为米企服务的“五常市绿色食品办公室”等发挥中介功能的机构要么去行政化,要么注重对农民利益的保护。政府在监督契约履行、打击合同欺诈、信息发布、反对垄断等事务等方面应该更加有所作为——公权越位的要退出,缺位的要补位。只有政府摆正角色,恪守本分,一个良性的市场合作秩序的形成才有期可待。
(作者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