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1月1日电(驻穗记者 李明)在过去的2011年地沟油、墨汁红薯粉、染色馒头等有毒食品刺激着大众的神经,进入新的一年,在监管上能hold得住问题食品,不让它们肆意侵害人们的身体健康吗?广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近日出台了《广东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意在掀起一场让问题食品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全民行动。根据该办法对食品安全举报范围、奖励条件、奖励方法和标准等做出的详细规定,举报后最高可获奖励3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设定的奖励范围基本覆盖食品生产经营的整个链条和领域,包括了无证生产经营、食品非法添加等形形色色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充分鼓励社会公众对食品生产经营的各方面进行监督和举报。
《办法》突出了对重奖大案要案举报的奖励。对最终判定为食品刑事犯罪举报线索设定了保底奖励,此类举报按照规定兑现的奖励金低于1万的,或者没有罚没款入库的,给予1万元奖励。
对地级以上市食品安全相关部门受理查处的,罚没入库金额100万元以上或最终判定为食品刑事犯罪的举报的也有较大力度的奖励。举报线索当地奖励低于省级奖励时,由当地食品安全委员会申报,可由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予以奖励。
根据举报级别,奖励额度分别按案件罚没入库金额的5%、3%、1%计算,最低不低于300元,最高奖可达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