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郑州市政府获悉,从即日起,郑州市正式开始实施“食品安全‘一票否决’制度”。在食品安全方面出现问题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及市政府有关部门,将由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取消其当年的评先、评优资格;在当季食品安全绩效考核中,自动降为最后一名;在年度食品安全绩效考核中,取消其前三名资格。
按照规定,被实行“一票否决”的情形主要包括:因监管不到位或工作措施不力,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隐瞒不报,或上报不及时,或弄虚作假、处置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辖区内制售伪劣食品窝点、私屠乱宰窝点等半年以上失察、失控、失管的;辖区内同一类型食品安全事故连续发生2次以上,得不到根本治理的等。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在每个季度组织对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及市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绩效考核,并提出予以“一票否决”的单位名单。(记者 郑松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