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2月15日讯 昨天,市物价局、商务局、财政局联合发布《泰州市区平价商店考核办法》,对市区平价商店实施管理、考核和奖励,明确市区平价商店每天要确保有15个蔬菜品种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15%以上,大型超市还须另外推出每500克1元以下的品种5个以上。
市物价局一负责人介绍说,今后,泰州市将对平价商店、平价超市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平价商店经营面积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是否执行价格政策规定和价格监测报告制度,是否支持配送、守法经营等。对于出现年度考核不合格且限期整改不到位,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质量低劣,平价品种不符合新鲜、安全、卫生的质量要求被查处等现象的,将取消其平价商店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