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将于今年12月1日颁布实施。
条例提出了倡导宾馆减少提供一次性用品,禁止餐饮业提供一次性筷子的规定。违反规定的经营者,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对餐饮企业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餐饮个体经营者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