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讯 记者11月2日从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获悉,根据对全省3300户城镇居民的抽样调查,今年前三季度,尽管山东城镇居民收入稳定增加,但居民生活受物价上涨因素影响较大。
根据统计,前三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730元,较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301元高429元,同比增长13.7%,与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持平,扣除物价因素后实际增长为8.6%,比全国实际增速略高0.8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0682元,同比增长11.9%,实际增长6.9%。经测算,其中由于物价上涨的原因人均多支出449元,消费支出增长中物价因素的贡献率达39.6%,占到近四成。其中,食品价格的上涨令中低收入家庭倍感压力。由于物价上涨,城镇居民人均食品消费要多支出344元,占食品支出增长的66.6%。
此外,随着物价上涨,在非消费性支出中,城镇居民家庭因亲朋好友子女升学、婚丧嫁娶等“随份子”捐赠支出增多。同时,受调控政策影响,楼市观望氛围日益浓重,城镇居民人均购房支出略有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