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北省分行联合发文,提高我省2012年生产的小麦最低收购价水平。
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进一步促进粮食生产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决定从明年新粮上市起适当提高主产区2012年生产的小麦最低收购价水平,每50公斤白小麦(三等,下同)、红小麦、混合麦最低收购价格均提高到102元,比2011年分别提高7元、9元和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