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料行业随着天气的转凉,其市场也逐步进入销售淡季。但是,正是在这“乍寒还暖”的时候。饮料行业两大佬——农夫山泉和可口可乐“口水战”了。
事出有因:不同父母的“双胞胎”
农夫和可口的“战争”源起于两家公司的两款饮料的外观设计“十分相近”——可口可乐旗下的“GlacéauVitaminWater”(中文名“酷乐仕维他命获得”)和农夫山泉出品的“力量帝维他命水”,两款同为功能饮料的产品,外观也几近相同。为此,可口可乐指责农夫山泉“抄袭”其外观设计。然而,农夫山泉则以可口可乐中美两国同款饮料价不同,指责其“价格歧视”。就这样,两饮料大佬一来一往的使得时间不断升级。农夫山泉方要求可口可乐因无端指责向其道歉,可口可乐方面则称不排除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
其实,在他们口水战的背后。无论是业内人士,还是“观看”过太多类似事件的“观众”都能体会这“背后的故事”……
功能饮料前景火爆占得先机好赚钱
就此事件,农夫山泉方面一直质疑可口可乐的“动机”称:“力量帝的市场占有率上升到6%,而酷乐仕不到1%。可口可乐在力量帝上市近一年后,突然发出“侵权”指责,原因是力量帝受到市场欢迎,而酷乐仕维他命水销量惨淡。”以上是农夫山泉方面的“认为”,并不一定有客观依据。但是,这番“认为”让我们隐约看到他们“口水战”的背后是市场竞争在“作祟”。
随着消费者对健康的追求。功能饮料作为具有“健康功效”的饮料自然受到人们的欢迎。因此,其市场前景也一片大好。这块大蛋糕也逐步的被行业企业所“觑觎”。可口可乐作为饮料行业的全球巨鳄,其酷乐仕维他命水早在2000年起便在纽约开始售卖,并于2010年11月起在中国上市。就功能饮料行业而言,可口可乐又一次走在了行业前列。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可口可乐的这款饮料的市场占有率被农夫山泉的力量帝后来居上了。或许是如农夫山泉所“认为”的那样:“可口可乐酷乐仕维他命水在中国售价贵于美国,是‘价格歧视’。
无论农夫山泉的“认为”是否正确。但是,在他们“口水战”的背后,功能饮料市场的竞争激烈渐显端倪。
农夫、可口“抄袭门” 恶性竞争的好榜样
很多人认为,这场“口水战”的实质是某方面在进行“炒作”。这种观点不足为奇,如今的市场竞争,“炒作”已经成了营销宣传的最具“杀伤力”武器。但是,作为饮料大佬的农夫山泉和可口可乐间的竞争亦是如此。人们可以想象,其他的品牌甚至是小作坊会不会如此炒作呢?这又让人们看到了这场“口水战”背后,市场恶性竞争的隐患。
回想前段时间。一帮“康帅傅”、“犬白兔”等等山寨产品大傍名牌,让很多消费者一不小心就被“山寨”了一把。然而,此次事件虽然尚未定论。但是,两款产品外观设计“几近相同”已成事实。先不论是农夫抄袭了可口,还是农夫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大企业竟然也有“互傍”现象。可想而知,这一榜样将给多少小企业带来了“炒作营销”的好点子。进而,往后的市场竞争能良性得起来么?
维权缺乏依据又不划算
除以上两个方面之外。众多法律专家对此事进行了评价认为:事件走上法律诉讼的解决途径难度大。这种观点又带出了事件背后,我国专利、商标等标准不完善和维权成本高的问题。
上海泛洋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春泉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农夫山泉是否构成侵权,要分两种情况分析,第一,如果可口可乐该款产品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而两款产品相同或者很相似的话,农夫山泉则有可能构成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第二,如果可口可乐该款产品没有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则只能以抄袭包装设计为由状告农夫山泉涉嫌不正当竞争。
另外,刘春泉表示,由于我国目前对知识产权侵权案一般采用填平式赔偿制度,除非被侵权对象有确凿证据证明自己因对方的侵权所遭受的实际损失,否则赔偿金额不高,而这往往是很难证明的。目前我国著作权法和商标法的最高法定赔偿金额为50万元,专利法为100万元,而实际赔偿中连这个数字都达不到,企业往往“赢了官司输了钱”,导致大部分企业并不愿意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于此可见,在农夫和可口“口水战”的背后还有这“维权缺乏依据又不划算”的“纠结”。更推理可得,这种现象在这种法律体系下将得到更大“发展”。
编者言:
农夫与可口的“口水战”在一段时间过后将不了了之。但是,在这“仗”背后的问题不会不了了之。最主要的,“恶性竞争”的痕迹居然发现在两行业大佬之间,实属行业的“噩耗”。加之不够严谨的专利、商标法律法规等因素。下一次的类似事件我们将“指日可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