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行业资讯网站
用户中心
综合报道 市场动态 食品安全 产业经济 科技动态 经营管理 专业视角 各地动态 企业新闻 财经新闻 健康资讯 养生资讯 饮食资讯 美食资讯 排行 评论 滚动 百度
关键词:
站点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食品安全 > 正文
【设置字号: 【手机阅读】
全面、准确、专业、及时行业新闻资讯

“曝光”之后要“严惩”

时间:2011/8/26 13:03:08 来源:搜狐网

 近日,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曝光了“金樱首乌汁”“十味黑冰片丸”“天麻眩晕宁合剂”等21种药品在广告发布上存在严重的违规行为。

  与前不久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对2011年第二季度全国部分电视、报纸等媒体发布的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及美容服装类广告进行了监测抽查,并公布此次监测抽查发现的十大严重违法广告名称及发布广告的媒体名称一样,此次北京市药监局,虽然公布了严重违规药品广告的名称,但却没了下文。也就是说,对这“违规广告涉及药品品种67个,存在未经审查发布和擅自篡改广告审批内容的行为”,其中标示名称为“金樱首乌汁”“十味黑冰片丸”“天麻眩晕宁合剂”等21种药品发布违规广告情节严重的情况,除了“公布”,却没有给予任何实质性的处罚,的确令人费解和难以容忍。

  对于相关各部门,为何对“严重违法广告”只“曝光”不“严惩”?难道“曝光”就等于“处理”?N个曝光,不如一个严处。事实证明,对严重违法广告,只“曝光”不“严处”,是起不到“惩戒”作用的。对严重违法的广告,既要公布曝光,更应当进行严厉处罚,让有关责任部门,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应付的沉痛代价。起码,得让这些违法单位在“丢面子”和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厉问责的同时,在经济上不能沾丁点便宜,除了没收广告收入外,还应进行重罚,使他们反蚀“一把米”。这样,才能以正视听,才能起到“处罚一个,警示(教育)一片”的作用。

  (读者 魏俊兴)


相关搜索: 食品安全
查看版权声明 责任编辑:Techoo-3
文章相关:
提意见或留言(需要审核后显示) 进入论坛交流
表情0 表情1 表情2 表情3 表情4 表情5
表情6 表情7 表情8 表情9 表情10 表情11
您好:网友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热门图片新闻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相关热门新闻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