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8月15日(记者 张进春)近日,据成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报,成都市发生2起因在市场上购买和食用小海螺引起的疑似食物中毒事件,有3名疑似食物中毒患者正在接受治疗,暂无生命危险。
据初步判断,3名患者的中毒症状与上海、广州等地曾报道的织纹螺(小香螺)等海螺中毒症状类似,中毒原因可能为患者食用的小海螺中混有含河豚鱼毒素或贝类毒素的海螺,造成神经毒素中毒。
目前,成都市食安办正牵头组织卫生、水务、工商和食药监部门开展调查,一是对患者食用后剩余的小海螺样品进行生物学研究,尽快确定种属;二是突击检查成都市水产品市场,并追查涉毒海螺的产销途径,以防其他中毒事件发生;三是加大对冷啖杯、夜啤酒等小餐饮的排查力度,避免使用涉毒海螺为原料烹饪食品。
时值三伏天,正是螺类等水产品的消费旺季,为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避免此类食物中毒再次发生,成都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特发出预警:
一、各水产品经销单位尽量不销售易引发食物中毒的高风险食品。严格执行水产品市场准入等有关规定,规范进货渠道,加强索证索票管理,建立健全进货台帐记录。
二、各有关餐饮单位尽量不采购、加工和销售易引发食物中毒的高风险食品。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索证索票等有关规定,规范原料进货渠道,加强索证索票管理,建立健全进货台帐记录;不采购、加工和供应有毒、有害和变质的食品。
三、广大消费者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谨慎购买和食用织纹螺(小香螺)等高风险食品。选择具备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等合法资质的餐饮单位。不要选择在路边流动商贩和露天大摊档等场所购买和食用织纹螺(小香螺)等食品。
四、消费者食用织纹螺(小香螺)等水产品后,一旦发生口唇麻木、头晕、呕吐等类似神经系统症状的,要立即到医院就诊,并与就餐单位取得联系,同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要注意保留好剩余食品和吐泻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