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河北省昌黎县法院29日宣判一起“瘦肉精”案件,昌黎县龙家店镇西刁坨村38岁的农妇韩立荣,明知“瘦肉精”是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且国家明令禁止给家畜喂食,仍故意给其饲养的育肥羊投喂。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韩立荣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7万元。
黎县法院经审理查明:韩立荣的丈夫2009年曾因给育肥羊喂食“瘦肉精”而受到处罚。今年,韩立荣饲养了220只育肥羊,又从一商贩手中购买了两千多片“瘦肉精”药片,继续喂给羊吃,并于3月22日被查获。
韩立荣当庭供述,220只羊已售出,得款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