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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责令停产
本报昨日对柳州市场上销售的问题腊肉腊肠进行披露后,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据了解,此前质监部门突击检查柳江县柳翔腊味厂时,该厂负责人承认确实使用了一些“便宜货”。目前该厂已被责令停产整顿,等待处理。
质监责令停产
“从6月28日起,质监部门已责柳江县柳翔腊味厂停止生产,并暂扣该厂的《全国食品工业生产许可证》。”柳江县质监局副局长黄国华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了这一事件的最新进展。
黄国华说,6月28日上午,柳江县质监局再次前往该厂,对该厂负责人进行问话调查。对于执法人员在该厂厂区发现大豆组织蛋白及猪肉油香精两种食品添加剂,该厂负责人承认在生产腊肠过程中违规添加了这两种物质,目的是增加口感和提高腊肠蛋白含量。至于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的大批方便面,这名负责人拒不承认添加到生产的腊肠当中。而对于腊肠如何呈通红状,该负责人否认添加有色素,只承认添加猪红用于调色。
黄国华指出,虽然柳江县柳翔腊味厂在生产腊肠过程中添加的是食品添加剂,但按腊肠的生产标准,并不允许添加上述两种物质,且厂家在报质监部门备案的食品添加剂配方中,并没有上述物质,也没有在产品的包装上标明,因此,该厂生产的腊肠产品涉嫌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违反了我国《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对此,质监部门可依法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接下来,柳江县质监局把重点放在柳江县柳翔腊味厂生产的腊肠的猪肉来源上。调查中,该厂负责人出示部分猪肉的检验检疫手续,只承认猪肉均来自一些肉摊下午卖剩的“便宜货”。但执法人员发现,该厂并没有按《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如实记录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另外,没有交待清楚生产用的猪肉具体的出处。对此,质监部门将进一步调查核实。
下一步,质监部门将对已查封的该厂腊肠成品、半成品及猪肉原料进行送检,以尽快查清该厂的腊肠是否添加了其他不为人知的物质。
工商表示严查
“看了报道后,我以后不敢在一些小饭店吃腊肠炒饭了!”陈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自己的担忧。
陈说,他比较喜欢在一些饭店或食堂吃炒饭,而炒饭一般以鸡蛋加腊肠和米饭进行混炒,味美可口。如今腊肠的生产黑幕曝出后,看到那些通红的腊肠,真不知以后还该不该吃炒饭了。
与陈先生持相同观点的人不少,也有人表示不能因噎废食,但希望有关部门加强监管,否则那些加贴了QS标志的食品也让人不放心,老百姓还能吃什么呢?
昨日记者走访柳邕农贸市场时看到,仍有柳翔等低价腊肠销售。据商贩介绍,现在低价的腊肠销售并不好,一方面是因为天气比较热,另一方面是消费者对此类产品感觉不放心。在调查中记者了解到,这类腊肠的消费者,多数属饭店或学校食堂。
柳邕工商所相关负责人介绍,问题腊肠并不少见,但比较难辨认。建议消费者少吃市场上销售的问题腊肉腊肠,最好是自己做的。目前,工商部门已介入对市场上流通的问题腊肉腊肠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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