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组近日完成了对各地的检查,梳理、分析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据了解,由于技术的限制,食品添加剂中有六成无法检测。(6月16日《京华时报(微博)》)
在很多情况下,国家质检部门不是不想向公众及时发出安全信息,往往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比如说,我国1996年出台《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其中规定禁止将“苏丹红一号”作为食品添加剂用于食品生产。但10年后发生苏丹红事件后,国家仍还没有出台统一的有关“苏丹红一号”的检测方法和标准。
诚然,食品添加剂检测是一个世界级难题,即便在最为发达的欧美国家,也被类似问题困扰着。检测添加剂任何成分都要有一个依据,使用哪种检测方法需要多次实验和论证,最后,才能把这种检测方法列入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参照执行。
但随着食品安全问题屡屡出现,剩下的六成食品添加剂显然不能撒手不管。事实上,只要成分存在,就应该有办法检测,所以,国家相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这些检测标准,已成为当下最为紧迫的任务。
另外我觉得,很有必要借鉴和学习国添加剂使用者“自证清白”的成功经验。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法》规定:在添加剂使用之前,使用人必须提出申请。申请书应该包括食品添加剂的名称与独有特征的信息;生产工艺资料,并对加工过程本身进行详细的描述;食品添加剂的特征和纯度质量规格标准,包括食品添加剂的稳定性,尤其是当食品添加剂对水分、空气或者温度等环境条件敏感时或者稳定性不好时尤为重要;对食品添加剂的预期用途和使用量的描述等等。
无独有偶,在欧盟国家,添加剂检测也实行“自证清白”。即只有那些已经被证明无害的食品添加剂才能够使用。换言之,即使某食品添加剂是无害的,但在被证明无害之前禁止使用。
鉴于目前国家允许在食品中使用的添加剂,大多数都没有相应的检测手段,某些添加剂暂时还无法检测出来,美国和欧盟国家的“自证清白”做法,很有必要复制过来,结合我国实际,制定出一套严密的监管制度,这不但能满足公众的知情权,让添加剂使用者自证清白、自证正当,而且也能使食品添加剂行业变得安全可靠,逐步走向“阳光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