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毒豆芽”、“墨汁粉条”、“染色花椒”等一批食品安全案件被披露后,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等地纷纷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推行食品安全整治区(县)长负责制。吉林开通24小时投诉举报热线,聘请1300名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
应该说,时下食品安全问题的多发,除了从业者缺乏道德约束之外,很大程度上也缘于多头管理、政出多门,甚至趋利避责的监管体制。
食品安全事故的暴发,充分暴露出政府监管链条的失职,但最终往往是几经推诿之后,以链条末端的升斗小民被绳之以法、施以重罚而画上句号。而大的利益集团却能够在食品安全事故中全身而退甚至卷土重来,养鱼式监管也往往因其潜规则而法不责众地继续逍遥。食品安全问题的根基非但没有因为一起起触目惊心的事故被连根拔起,反倒屡屡“大难不死”。
从这个角度来看,建立将食品安全纳入官员政绩考核,出了食品安全问题,官员必须承担责任的问责制度,无疑将有助于厘清责任,杜绝推诿。对于官员来说,当关乎政绩的不仅仅是GDP,当食品安全也同样关乎头顶的乌纱帽时,才会更有动力加大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养鱼执法”也才有望从根本上得以消除。
而对于民众来说,食品安全问题究竟出自哪个环节,往往并不那么一目了然,即便是追溯到了导致问题的环节,这些环节有没有为这类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埋单的实力,也同样需要打上个问号。这个时候,食品安全问题其实并不能甚至很难只由制造者来担责。既然政府有向公众提供安全食品的责任,那么,一旦出现了食品安全事故,公众其实更应首先追究政府的失职,并由政府先行提供赔偿与保障。
基于上述视点,将食品安全纳入官员政绩考核无疑是值得期待的,但是,更为关键的是建立起食品安全事故由政府承担第一责任人的机制。当然,食品安全仅仅与官员的乌纱帽挂钩其实还不够。按理来说,政府官员并不是不食人间烟火,岂有不对自己的食品安全问题负责之理?然而,当某些政府官员的餐桌能够享受特供的安全食品,要想让他们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真正感同身受,自然也就不切实际。从这个意义上说,取消并叫停政府部门的食品特供,让食品安全也与官员的健康和性命挂钩,到了那个时候,食品安全才能真正成为政府官员自发的诉求,食品安全局面也才有望得到大的改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