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餐厨垃圾产生登记、定点回收、集中处理、资源化产品评估及监督管理体系,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实行责任区制度……《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日前在四川人大网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布,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征集截止时间为6月11日。
随着食品安全问题日益受到重视,草案首次将餐厨垃圾管理写入地方性法规,成为一大亮点。草案规定,对于制造“地沟油”的行为,草案明令禁止并予以重罚。草案规定:从餐厨垃圾中回收的物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用途或者标准使用,不得用于生产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产品。违反规定的,由行政执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收回产品,拒不改正的,处违法行为人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