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水产养殖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山东省昌邑市海洋与渔业局采取五项措施强化工作。
一是从落实人员入手,确保工作到位。区渔政站专门明确2名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水产养殖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各镇街负责渔业工作的同志具体抓好辖区内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是从理顺职责入手,确保责任分明。为了理顺监管职责,区农委专门行文明确,渔政执法机构为执法实施主体,区水产站、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负责执法行动的具体工作和提供技术支撑,区渔政站具体负责执法监督工作,区农业执法大队配合区渔政站开展执法工作。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结合自身实际,加强宣传和配合执法行动。
三是从摸清对象入手,确保有的放失。为了方便执法活动的开展,永川区及时摸清和掌握了全区渔业经济组织状况,并将其纳入重点监督对象。通过调查摸底,全区共有渔业经济组织72个,其中,渔业协会4个,渔业专业合作社68个。同时,建立了渔业经济组织台帐。
四是从宣传教育入手,确保全面推进。永川区利用 “三下乡”的机会,积极开展水产养殖和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宣传活动。同时,通过举办大户养殖培训,阳光工程培训,健康养殖培训,提高养殖户的法律意识和健康养殖水平。
五是从执法检查入手,确保依法生产。永川区经常组织人员深入的养殖基地和专业合作社,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农业部确定的监督抽样点,区渔政站明确专人每周到场检查1次,对纳入重点监控的渔业经济组织,每月到场检查1-2次。及时消除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指导养殖者依法从事渔业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