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工商局日前组织124家食品添加剂经营者签订自律承诺书,对经销的食品添加剂负法律责任,并接受社会监督。
据悉,经营者自律承诺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国家各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承诺包括:自律履行法定义务,对经销的食品添加剂负法律责任,确保食品添加剂质量安全可靠。严把进货关,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销售食品添加剂时,建立购货商档案和销货台账。进货查验记录和销货台账保证真实全面,并保存两年以上。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食品添加剂,立即自行下架撤柜退市:失效、变质的;超过保质期限的;批次食品添加剂被有关部门抽检不合格的;国家禁止销售的;其他不符合国标、行标及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