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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多地重拳惩治食品安全乱象 长期保持高压态势

时间:2011/5/2 9:55:51 来源:中国经济网

  重拳出击,惩治食品安全乱象

  警方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行动,长期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重庆向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宣战”

  重点打击6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

  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郭维国今天(30日)表示,重庆警方4月25日晚开展了首次食品药品安全犯罪集中清查行动,共检查生产经营场所627个,刑拘7人。此次行动还掌握违法犯罪线索917条,并已将线索分A、B、C三类,交由市、区县两级公安机关立案侦办。

  郭维国表示,目前,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毒大米、“染色馒头”等食品安全事故频发。重庆也不例外。继前些年发生“福尔马林浸泡毛肚”、“潲水油”等事件后,今年以来又连续查处了“化妆猪”、毒血旺、三聚氰胺奶粉、毒花椒等案件。八成以上的公众担心食品安全问题。对此,公安部要求重庆警方迅速拿出具体应对措施,种好试验田,为全国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探索模式、积累经验,为完善我国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相关法律提供司法实践。

  为此,4月26日,重庆市公安局宣布,从当日起至7月31日,重庆警方将集中刑侦、经侦、治安、网监等警种上万名警力,并联合质监、工商、防疫、食品药品监督等职能部门,开展为期100天的专项打击行动,并将长期保持对此类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

  重庆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周京平向记者介绍说,此次专项行动将重点打击6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即我国刑法中规定的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生产、销售假药劣药,非法经营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

  周京平称,重庆警方此次专项行动将特别针对涉及乳制品、食用油、保健食品、鲜肉和肉制品、食品添加剂、酒类等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反响强烈的食品和药品及相关产品违法犯罪行为,通过集中联合行动和专案侦办相结合的方式,清剿犯罪窝点,摧毁犯罪团伙,斩断犯罪产业链条。

  重庆警方的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以来,该市各级公安机关共破获食药品犯罪案件463件,其中2009年210件,2010年126件,今年1月至4月127件,依法打击处理了74名犯罪人员。(记者李国实习生周松)

  (责任编辑:马常艳)

  旅游名城给力食品安全

  实施“八个严查”、“五个一批”,严防集体性食物中毒

  本报讯(王贵元朱润胜)作为著名的滨海旅游名城,秦皇岛市未雨绸缪,日前正式启动涉及旅游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五部门联手重拳出击,向影响食品安全的不法行为宣战。

  此次专项整治由秦皇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该市卫生局、质监局、安监局、旅游局配合,成立联合执法组,重点抓好对宾馆、饭店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加强食品储存、制作现场的监管,强化休养院与疗养院、景区(点)、乡村旅游点等就餐环境的监管,严防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加大宾馆、酒店检查频次和整治力度。

  根据整治方案,该市将对涉及旅游餐饮服务的环节实施“八个严查”:严查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严查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严查环境卫生是否整洁,严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严查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严查清洗消毒是否到位,严查加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严查是否存在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在专项整治行动中,秦皇岛市将突出“五个一批”要求,加大执法力度。具体是: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决停业整顿一批;经整改仍达不到法定要求,以及无证经营的,坚决关闭取缔一批;对严重违法违规的企业及责任人,坚决依法从重处罚一批;对凡是发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未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的,坚决公开曝光一批;对质量意识强、严格自律、守法经营、具有一定基础,但存在不规范问题、缺乏竞争优势的单位,要改造提升一批,指导企业进一步改造软硬件条件,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责任编辑:马常艳)

  消费者买到假冒伪劣食品湖北省工商部门先行赔付

  本报讯(记者邹明强通讯员彭为红蔡俊辉)“消费者买到假冒伪劣食品后,可以向当地工商部门申请,由工商部门先行赔付。”湖北省自3月份推出此项政策以来,全省共处理相关个案43件,赔付金额达4745.9元;立案27件,案值28671.1元,结案12件,查扣不合格食品583.1公斤……市场环境明显向好,消费者反应强烈,一些食品经营者也加强了自律。

  3月1日,湖北省工商局正式实施了《消费者购买假冒伪劣食品工商部门先行赔付试行办法》。依据该办法,消费者买到7类假冒伪劣食品,可以获得工商部门的先行赔付。它们是: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布的假冒伪劣食品;经有资质的质量检验机构检验认定为不合格的食品;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伪造、冒用厂名、厂址、注册商标的预包装食品;虚假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的食品;应标注而未标注QS标志或者伪造、冒用QS标志的食品;购买时已过期、变质的食品。

  食品购假先赔刚试行,就收到了消费者的积极回应。2月28日上午,黄石市消费者罗某在白沙某超市花240元,购买了10盒娃哈哈营养快线,外包装标注每盒6瓶。可打开后,发现只有1瓶“营养快线”,另5瓶为“金银花凉茶”。罗某当即向工商部门提出了申诉。白沙工商所的工作人员经过调查认定,罗某购买的10盒娃哈哈营养快线属假冒伪劣食品。当天下午,罗某就领到了由白沙工商所自行垫付的先行赔付款240元。

  上海公布“染色”馒头相关责任人处理结果

  据新华社上海4月29日电(记者俞丽虹)29日,上海市政府联合调查组公布了对“染色”馒头相关责任人的处理结果,宝山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邢晓金等监管人员分别受到记过、撤职等处分。

  联合调查组表示,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染色”馒头涉案企业的违法事实已基本查清。根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提出了行政处理意见。宝山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分管副局长邢晓金负有领导责任,给予记大过处分;宝山区食品生产监督所副所长王兴华负有主要责任,给予撤职处分;宝山区食品生产监督所副所长姚志远和宝山区食品生产监督所监督科科长万广亮负有日常监管不力责任,分别给予记大过处分。

  此外,涉及销售“染色”馒头的超市也开展了问责调查,上海联华超级市场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汤琦受到警告处分和经济处罚;公司生鲜采购部负责人徐宏瑜受到记过处分,并被调离工作岗位。

  针对“染色”馒头事件暴露出的食品生产经营和监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当天,上海还公布了由食药监、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商务等部门联合制定的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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