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梁洪 通讯员廖树忠)广西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工作,快速办理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案件。近日,防城港市检察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批捕一犯罪嫌疑人黄海华。
黄海华在经营食用油过程中,发现市场上“香满园”牌花生油很畅销。2010年11月,他印制了伪造的“香满园”商标,又定制2569只印有“压榨一级花生油”等字样的纸箱。黄海华通过朋友韦福购买无商标的4L装食用油,与其妻子、内弟等人(另案处理)将伪造的商标贴到无标识的食用油瓶上。黄海华等人将伪造的“香满园”牌花生油销售后,共获得销售货款16.7万余元。2010年12月25日和27日,该批花生油分别被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查扣。
防城港市检察院接到案件信息,及时组织精干力量,依法介入案件,与公安干警一起研究分析案情和侦查方向,积极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有效固定了关键证据。在公安机关报捕后,优先予以办理,经审理依法作出了批捕黄海华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