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平 阳明)4月15日,记者从宜宾县农业局获悉,今年该县种粮面积在3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可获省财政的直接补贴,标准为每亩20元,补贴资金将在今年9月底前兑付到农户手中。
“享受种粮大户直接补贴的对象可是单一农户,也可是法人,其集中成片承包耕地、租种耕地面积必须在30亩以上,且至少种植一季主要粮食作物(小春:小麦;大春:水稻或玉米)。补贴对象所租种耕地必须与土地承包户签有书面合同,国有农场、科研院所、村集体等单位没有发包耕地不得以种粮大户名义纳入补贴范围。”宜宾县农业局局长李禄逵告诉记者,补贴对象耕种必须符合当地主要种植模式和技术要求,生产经营管理规范,实行统一耕作土地、统一购买农资、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销售产品,不得粗放种植。补贴对象必须能够自负盈亏并享有产品处置权。
据介绍,凡符合补贴条件的种粮大户,今年5月底前需自行向耕地所在乡镇政府申报,未申报的不予补贴。县农业局负责对种粮大户申报的种植面积进行核实,并在乡镇和行政村两级公示。经审核确认后,省财政厅一次性拨付补贴资金,并将于9月底前通过农民“一折(卡)通”账户发到户。
“种粮大户补贴实行次年按上年的种植面积进行补贴。今年将按核实的2010年种植面积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亩20元。”李禄逵告诉记者,2010年种植面积是指粮食作物收获在2010年的种植面积,对2010年播种、次年收获的,将纳入下一年度补贴。“粮食种粮大户补贴制度将促进我县粮食生产规模化,推动培育和发展种粮大户,提高粮食产业化发展水平。”李禄逵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