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至4月7日,辽宁省葫芦岛市水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处联合县(市)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对全市58家无公害养殖企业(户)进行了全面执法检查及抽样检测。
此次联合执法检查,目的是进一步加大对全市无公害水产品养殖企业(户)的监管力度,保证全市市无公害养殖企业(户)水产品质量安全。主要检查了无公害养殖企业(户)的生产日志、用药记录、销售记录,并对全市部分无公害养殖企业(户)进行了抽样送检。执法检查中,下发执法检查宣传单58份,对15家养殖企业抽取了15个大菱鲆样品,已送国家资质检验机构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