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芜湖市渔业渔政部门获悉,4月1日12时至6月30日12时,芜湖市境内的长江干流进入禁渔期。除了长江刀鲚特许捕捞期间,专业渔民持捕捞证作业外,其它一切捕捞活动都将被禁止。
芜湖市、县区渔业渔政部门提前开展拉网式清江行动,全面清除深水张网、插网、三层刺网、迷魂阵、布围子等禁用渔具和所有定置渔具。市渔业渔政部门还深入渔区、农户、码头、港口、市场、餐馆,发放“公开信”宣传禁渔意义。告知渔民在禁渔期内,所有渔船、网具不得下江作业,专业渔民在刀鲚特许捕捞期间,必须持证捕捞、合法生产。捕捞渔船必须备齐航行信号、消防、救生等设备,避免在主航道以及大风、暴雨、浓雾和洪峰时作业。渔业部门将联合工商等部门对市场进行不定期检查,水产品经营者和餐饮业业主不得经销江鱼,以杜绝非法渔获物的流通,不得以养殖鱼冒充江鱼销售,违者以销售假冒商品的有关规定处理。
广大市民如果发现有非法下江捕捞作业现象,可以拨打芜湖市农委长江禁渔举报投诉电话:0553-2230027。(大江晚报-李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