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生一家去必胜客用餐,谁知员工在制作冰沙饮料时,误将金属调羹放入打冰机,与冰块一同打碎拌入冰沙。陈先生一家食用后,3岁的儿子一度发生“粪便隐血”。由于孩子年纪太小,医生表示无法施行手术。为此,陈先生要求必胜客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失费、误工费等共计6万余元,而必胜客只肯赔偿相关医疗费及1000元就餐券。昨天,浦东新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金属碎屑”饮料仍端上桌
2010年8月1日,陈先生一家五口前往一家必胜客餐厅就餐,点了3杯“香芒冰情”和1杯“红黑双莓”冰沙。当他发现这四杯饮料中都漂浮着大量带有棱角的金属小碎屑时,3岁的儿子已大量饮用了其中一杯。
陈先生与家人立即与餐厅交涉。在消协、警方、食药监局等机构的督促下,该餐厅确认员工操作失误,将一只金属调羹与冰块放在一起在打冰机内打碎后,未按流程予以销毁,而是直接将该污染的饮料提供给顾客。
陈先生称,事发后第二天,他与家人前往医院检查,幼子小权右腹部出现小片状高密度影,医生认为极可能是金属异物,因小孩无法承受手术,医生建议密切随访。20多天后,陈先生的儿子因腹部不适再次去医院就诊,经粪便检测,有隐血;经体内微量元素检测,铁含量下降。
餐厅只肯赔1000元餐券
陈先生一家与必胜客有限公司多次协商事情处理结果。必胜客表示,愿意赔偿陈先生及家人合计金额为1000元的餐券,但陈先生认为其缺乏诚意导致交涉协商无果。
法庭上,必胜客代表律师辩称,事发时陈先生一家提出异议,餐厅立即将四杯饮料全部更换,且当时陈先生一行并未饮用很多。必胜客表示,饮料内的异物是员工在操作过程中将调羹误入打冰机,但听到“当啷”一声后,调羹立即被取出,只有少量金属物在饮料内。
“工作人员当场就表示了歉意,提出陪陈先生一家去看医生,但遭到拒绝,陈先生坚持自行就医。”辩护律师称,根据收到的病历资料,医生表示无法判断孩子腹部里的“高密度影”一定来自调羹。
必胜客的辩护律师当庭表示,愿意向陈先生一家致歉。他表示,必胜客愿意承担陈先生一家的相关医疗费用,但认为其主张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缺乏依据。
法庭宣判赔款4000余元
法庭审理后认为,必胜客员工违反操作流程,导致陈先生一家的权益受侵害。根据医院X光检查结果,陈先生家4位大人均未现明显异常。故其精神损失费这一诉请予以驳回。
然而,陈先生儿子小权年仅3岁,肠胃正在发育中,事故对他造成的伤害比成年人严重,且事发时经检查,小权腹部有异物存在,必胜客应赔偿其精神损失费、医疗费等共计2315元。必胜客还应承担陈先生一家因事件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等,共计1300余元。此外,根据“食品安全法”退一赔十的规定,问题饮料原价66元,必胜客还应赔付陈先生一家6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