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郭文君 通讯员/石亚明 李莉)今后行政机关将避免以罚代刑现象,行政机关发现涉嫌犯罪的线索后,应及时向公安、反贪等机关移送,并向检察院备案。涉及到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管、安全生产、知识产权保护等民生领域,行政执法人员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工作中一旦出现职务犯罪,将被“盯防”得更紧。
近日,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全市开展为期半年的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此次专项行动旨在强化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监督,确保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犯罪的打击力度。
监督活动自今年初开始,将延续至上半年底。市检察院等部门将以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管、安全生产、知识产权保护等为重点,监督一批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而不移送、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的案件。同时把监督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与化解社会矛盾结合起来,严肃查处行政执法人员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工作中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和职务犯罪案件,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各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监察机关等部门将通过召开联席会议、查阅行政执法机关台账、案卷等多种方式,对相关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排查,并欢迎广大市民积极提供线索,协助查处和纠正此类行政处罚案件。
据悉,此次专项监督活动将对行政执法机关2008年以来作出行政处罚和涉嫌犯罪尚未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情况,以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的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规范平台信息录入等工作,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长效机制,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和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市检察院、公安局、监察局、经信局将共同成立市“专项监督活动”联合工作组和办公室,对专项监督活动进行全面领导,以确保专项监督活动成效。